别的倒也没啥,就怕老婆婆那不着调的,大年初一再遭了大嫂的记恨。
老林氏苦口婆心道:“给你你就拿着,你们两口子远在县城,你大嫂的肚子又这么大了,我也实在走不开,里面银子不多,就是我的一份心意,过段时日等到了县城,你有啥想吃的,就直接去买一点儿来吃,可知道?”
“再说了,你看看我这一身,从头新到脚,都是你给置办的,我说啥了?”
屋檐下的林氏笑了笑,也跟着劝了起来,“阿娘给你,你就收起来。”
方雨桐又看了一眼自家男人,她能感觉出来,那个红封的份量不轻,不比她刚给出去的少。
陆文且还在抱着娃子,抽空扭过头来,也劝道:“收着吧。”
众人都劝,方雨桐也不再矫情,美滋滋地收了下来。
陆知义拿着一个红封,从房里出来。
走到小叔身边,略有些害羞地,将红封塞进了陆文且抱着的小家伙手里。
陆文且一脸诧异,“咋?你个小屁孩儿,还阔绰地发起压岁钱来了?”
陆文星两口子和老林氏这个做阿奶的,也是一脸好奇。
方雨桐更直接,见自家男人抱着个娃,拆起来不太方便,直接从他手里把红封抢了过来,灵指翻动,两下就拆出了里面的纸。
和外面一样,也是红色的。
陆知义低下头解释道:“张夫子给同窗赐字的时候,也是这样把字儿写在红纸上,再用红封包好……”
陆文且一脸喜色,“好小子!干得不错!就凭你这重视的劲儿,哪怕名儿取得不好听,你小叔我也高兴。”
方雨桐撑开纸张,很庆幸后面的两个字儿都认识。
虽说前面的那个字儿不认识,但用脚后跟也能猜到,那肯定是苟顺的“苟”了。
“苟长平?”
陆知义微红着脸点了点头,出声解释道:“张夫子曾说,时下局势动荡不安,咱们做普通百姓的,唯愿天下:太平盛世,长治久安。”
“我便取了长平二字……”
“好听!”
方雨桐毫不吝啬地夸赞道。
比他们两口子给牛妈取的名儿,可好听太多了。
“长平”这名儿,叫着顺口,听着顺耳,寓意也好。
昨儿下午,她还从陆知义嘴里听到一句“宁做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。”
她觉得很有道理,一旦打起仗来,他们这些平民百姓也要跟着遭殃。
就像江娘子,被迫远离故土,夫离子散,家破人亡。
更不用说,她好歹也算是在县城开铺子的生意人,天下太平,她才能挣到银子,才不用担心辛苦挣来的银子被抢。
这个名字不止她满意,几乎全家人都满意。
百来年前,北面的外族,攻破了大纪朝的半壁江山,差点打进了京都城。
这边好些人,甚至整个村子,都是那个时候从北方逃难过来的,石子村就是其中的一个。
对太平的渴望,可谓是平头百姓刻在骨子里的期盼。
林氏微红着眼眶,扭头看向自家男人,与有荣焉道:“没想到,知义几个月前,连字儿都不认识几个,去了县城才短短三四个月,说起话来,竟然还一套一套的,四个字儿四个字儿地往外蹦……”
陆文星心里甚是满意,嘴上却说道:“那肯定了,束修在那儿摆着呢。”
一年就得好几两。
好在现如今,他们两口子就只还这么一个儿子,要再多来两个,他这做阿爹的,就该吃不消了。
他看了看媳妇儿的肚子,也不知这一胎,是男娃子还是女娃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