巩家培是在睡梦中接的电话,听完梁丘恪们汇报,他没有第一时间作出解答,而是沉吟片刻道:“林昆家周围安排两队伙计,防止他的妻女出现意外,其他的,等明天上班再说。”
上司巩家培的安排,没出梁丘恪意料,他隔着电话说汇报着自己作出的安排:“林昆家周围,我安排了一队带枪的伙计二十四小时待命,只要不是大批量职业杀手来袭,他的妻女就出不了问题。”
“另外,我也会安排伙计二十四小时看守林昆,防止他在我们警署出现意外。”
结束通话后,梁丘恪招来曹达华,让他带组安排人手不间断监视在押其间的林昆,且让他交待负责监视的伙计,不能让林昆有脱离视线的机会。
曹达华自从吃上软饭之后,原本疲懒性子得到彻彻底底的释放,现在一天中有大半时间待在训练房,另有小半时间打打电话,找他养的狗收收市面上的风,日子别提有多滋润。
扫毒组之所以掌握了林昆豢养的‘手’‘脚’,曹达华功不可没,他的消息有时比情报组还靠谱,因此即便平日在扫组无所事事,但扫毒组上下众人一说到‘达叔’,没有人不服气。
必竟‘达叔’十多年社团卧底,虽没取得什么成绩,但打混摸鱼人情世故这一块,西九龙刑事部他称第二,没人能称第一。
曹达华打着哈欠左右看了看四周,见没其他人在周围,于是便用一副教育晚辈的语气,指着在腕上的金劳,一脸怒气道:“死衰仔,还差两个字就明天了,李超人都不敢像你这么使唤人的。”
见梁丘恪不答,曹达华便知道任务推卸不了,只能耸耸肩:“嘁,跟我摆谱,你别以为做了SIP就了不起了,达叔永远是你达叔,小心我把你当年在砵兰街的糗事告诉芽仔。”
一说这件事,梁丘恪就脸色一凝,这可是他为数不多的一个黑点,虽无伤大雅,但若上人知晓,免不得传出些花边新闻。
梁丘恪眼珠一转,嘴角上扬露出笑容:“嘿嘿,无所谓啦!别忘了我也可以告诉Madam于,你找我借钱吃烧鸡的事,到时候你吃蛋白粉,苦练大半年的腹肌和臀肌就没地方施展了。”
曹达华看着梁丘恪一脸的奸笑,脸上七不愤八不平的表情逐渐消散,随即变成找梁丘恪借钱时的讨好模样。
“唉…别别别别别!衰仔……”曹达华脸上是讨好的表情,但用词却口不择言,他给自己来了个兜嘴,才继续说:“靓仔…不,Sir!我们当年一起发过誓的,谁都不能说出那件事。”
“我今年都四十四了,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牌友,我现在腹肌和大腿肌战斗力强的可怕,你也不希望我天天找你借钱去吃烧鸡吧!”
曹达华一边说一边撩起衣服,向梁丘恪展示他大半年的健身成果。梁丘恪扫了一眼,还真别说,之前大腹便便的曹达华,如今小腹已然消失,锻炼出来的马甲线已经隐约可见,难怪他四十多岁的人,还说战斗力强得可怕。
“我现在就安排人,不,我亲自带人去看着林昆。”曹达华不给梁丘恪说说的机的会,转身就朝大房审讯室走。
“别急,叫上阿龙。”
“知噶。”曹达华背对梁丘恪挥着手。